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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百九十九章 下地狱跟阎王爷说去吧!(2/10)

始修建,就是一个漫长的、长期的贪腐场,将府库的银子,全都以合理合规的名义,花出去。

    整个浙东运河用了三百五十万银,四年完工,可是让吴善言来,他敢弄个四十年工期,三千五百万银的大窟窿出来。

    钱花了,但驰道一厘不挖。

    过于严重的贪腐,必然带来低效。

    行贿专业化,就是行贿手段极其专业,隐蔽性很强,而且账目上完全合理合法。

    在海瑞没有开始反腐抓贪的时候,‘冰敬’、‘碳敬’大行其道,地方官员每年都要给座主们银子,明目张胆的贪腐。

    现在贪腐变得合理合法,但都察院不管那些,都察院对贪腐的标准就是损公门之利,肥私家之财,只要符合这个标准,一律定性为贪腐。

    在大明,贪腐是没有明确定义的,没有什么行为是贪腐,什么行为不是,没有太明确的界限。

    大明会典在修的时候,言官们对这种模糊条款非常不满,但最终大明会典,还是没有明文规定。

    这就是故意用这种‘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’的模糊条款,对贪腐的定义进行扩展,只要损公肥私者,皆为贪官污吏。

    比如池州府知府邹光耀,就是集大成者,他让衙役们去劫海带船,可不是无缘无故。

    邹光耀不是什么名儒,但是每一次去聚谈讲课,都能赚五千银到上万银不等,一年就是三到五次,这么贵的座位,多少人抢破了头,都抢不到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邹光耀写书,朱翊钧看过,狗屁不通,那怕是他真的讲点儒学,朱翊钧也认为有点价值,是否贪腐可以模棱两可,但他不是,邹光耀讲养花,梅兰竹菊的品种和养法。

    朱翊钧看了一部分,眉头都拧成疙瘩了,邹光耀讲的养法部分,全是错的,真的按他那个养法,梅兰竹菊活不过一个月,简直是糟蹋东西。

    一本《四君子谱》作价五十银,精刻本卖了整整五千本之多。

    邹光耀有个远房侄子,在老家四川成都府读书,准备科举,邹光耀履任四年时间里,这个侄子捞了整整十七万银,关键是这个侄子被抓的时候,一脸懵,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
    其实就是代持。

    有人借着邹光耀远房侄子的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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