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八章 断肠草,洗胃催吐(3/5)
命。
顾正臣看向孙十八、姚镇:“你们二人辛苦下,看住两人,万不得出了意外。”
“是。”
孙十八、姚镇答应。
顾正臣满意地离开狱房。
狱吏郭民眼看天色将暮,便准备伙食,打开仓米之后,对一旁的狱卒李成说了声:“孙才、王大秀、王二牛这三人关监房多久了,这些人的家眷怎还不送来米,我去通报下县尊,让衙役催米,今日他们三人伙食减半。”
“好嘞。”
李成答应一声,便去淘米。
郭民以催要犯人口粮为由,离开了狱房,找到衙役陈杰,说了一堆话,陈杰听闻之后,离开县衙,不到半个时辰便匆匆返回,对等待已久的郭民说了几句话,郭民这才返回狱房。
古代坐牢,住宿是不收费的,但吃的嘛,还得你自己提供口粮……
别以为坐牢,就是吃朝廷的米,靠朝廷养活了。
事实上,古代犯人想吃饭,那是不太容易的一件事。
如果在秦朝犯了罪,那这哥们可能不需要坐牢,而是被拉去挖坟、修长城、筑墙、修河去了,不干活,是吃不上饭的,因为秦朝囚粮是根据囚犯的劳动量发放的。
不劳动,你吃啥,配吗?
一年劳动天数不达标,那就只能饿肚子。
带了晋代,《狱官令》规定:犯人的粮食由其家人提供,狱卒代为传送。
这一点,为后世王朝所继承。
比如唐代,狱囚粮饷通常是家属自理。如果这哥们家是幽州的,跑到洛阳犯了罪,家属一时联系不上,送不来粮食,朝廷也不会让他饿死,衙门会暂时垫付粮食,到时候找家属讨要。
想白吃官府的粮食,那没门……
宋元明时期大同小异,犯人口粮基本上都是靠家属提供,如果是这哥们无父无母无家属,或者说有亲属,家属本身已穷得揭不开锅了,这种情况下,官府才会给米,标准是每日仓米二升,也就是三斤米。
当然,标准是这样,有没有执行标准就不好说了。
为啥一些富户、大户落监房里还能过得滋润?人家家属给的粮多,不是只管了一个人的肚子,狱卒能不好好招待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