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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3章 当街扰民案(2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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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自首?涉及何事?”



    “说是有个人,被他的金刚杵撞死了。”



    撞金刚杵而死?还有这种找死的方法吗?



    应录判略一琢磨,便大概明白。不过是喇嘛无意中杀了个人,只是他为什么要来自首?



    录事司虽然是广州城内最高的权力机构,可是有三类人是管不了的。



    一是正在执行军务的士卒,归驻军管;二是蒙古人,归宗正府管;三是吐蕃的喇嘛,归宣正院管。



    这些人即使是在自己的地盘杀了人,也只能看管却不得羁押。就是好酒好肉侍候着,等他们家长过来把人领走。



    “让仵作验个尸,登记在册,就让那喇嘛自行离去吧。”



    典史带着衙役离去,没多久又回到大堂。



    “那喇嘛,不肯走。”



    “他想要啥?”应录判皱着眉头问道。



    “啥都没想要,就是坐在衙门之外,不喜不悲不说话。”



    喇嘛在广州城内杀了人,不趁机敲诈录事司,已经算是一个有良心的喇嘛了!应录判自然也不会给自己找事,更何况,今天的事还很多。



    且麻烦。



    应录判看了眼在墙角的水碑更漏,问道:“相关涉案人等,是否到位?”



    “俱在衙门外等候。”



    “那,就开始吧。”



    “是!”符典史应道,随即招呼当班皂隶,将众人引入衙门,在堂前站好。



    二三十个获准听审的民众挤挤挨挨着跟进衙役,或站或蹲在庭院的墙边。



    符典史则立在应录判身侧,随时待命。另一侧,是坐在一张小桌前的执笔书吏。



    堂下,通译贾深施施然地搬来一张椅子,坐在靠近公案之前。他没有审案权,但是有代表达鲁花赤前来听案的权力。



    “天海阁掌柜当街扰民一案,原告被告上前听审。”皂隶朗声喊道。



    甄鑫与孙掌柜并肩上前。



    边上,是原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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