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3章 已是十八年前的事(3/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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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也是曹子建之前一直绞尽脑汁,都没回忆起来的重要原因。
虽然说,两人同一个姓氏,但是对方跟自己却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。
因为对方是自己‘父亲’早年给自己找的童养媳。
旧时,童养媳在华国十分流行。
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,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。
众多的民众因家境贫寒而无力扶养子女或娶成年女子,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他们就将女童卖予他人或从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。
待女童长到十四、五岁时,就让她同男方“成婚”。
按理来说,以曹子建当时的家境,完全没有必要找一个童养媳。
之所以会有,是因为楚华的祖上跟自己家是世交。
因为一些家庭上的变故,楚华的父母将楚华以童养媳的名义托付给了‘自己’的父母。
名义上是童养媳,其实,曹魏还是将楚华当成了自己的亲生闺女来养。
在待遇上,跟当时的曹子建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总之,楚华一岁多的时候,就在曹家生活。
从小,便是把曹子建父母当成了亲爹亲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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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曹子建小时候的关系十分之好。
不仅一个盆子洗澡,还一个被窝睡觉。
对于曹子建更是照顾有加。
要知道,这具身体的主人,小时候,皮的很。
属于是三天不打就上房揭瓦的那种。
对于看不惯的同龄人,都是秉持着能动手就不逼逼的做事风格。
至于为什么是同龄人,因为比自己大的打不过。
所以,没少惹祸。
一旦惹祸,就免不了要遭到父亲的训斥。
但是楚华都会跪着给曹子建求情。
有时候,曹魏心一软,也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