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183章:割腕!拙劣的武清伯,冯保的苦肉计(1/6)
十一月二十四日,午后。
北镇抚司,诏狱。
刑部尚书刘应节、大理寺卿陆光祖、都察院左都御史陈瓒,自带木椅,令人送饭,一直守在诏狱的审讯牢房,与武清伯李伟几乎寸步不离。
小万历令锦衣卫与三法司联审,但主要嫌疑人武清伯李伟和绸布商邵方都被关在诏狱。
这意味着,锦衣卫将行使主审之权,三法司行使监察之权。
往昔出现这种情况。
三法司的三位主官几乎不可能一直守在这里。
但基于上次武清伯贪墨救死刑犯,三法司未能将其绳之以法。
这让三人觉得仕途上有了污点。
故而这次憋足了劲,要使得此案公平公正,完全遵循《大明律》而行。
此案并不复杂。
朝廷拨下的二十万两白银已确定给了武清伯,二十万件冬衣的总价值又确定不高于四万两。
剩下的十六万两到底去了哪里。
武清伯李伟与绸布商邵方必然是知情者,必须要给出一个说法。
诏狱内的主审是锦衣卫都指挥佥事兼北镇抚司镇抚使曹威,副审是冯保的干儿子、锦衣卫千户周海。
二人没有丝毫拖沓。
在三法司三大主官的监察下,不到两日,便查清了此事的来龙去脉。
二十万两白银,武清伯独得十五万两。
剩余五万两交给了绸布商邵方,邵方贪墨一万两,用剩下的四万两做成了劣质冬衣。
不过。
曹威与周海并未将武清伯拿到的十五万两白银定义为贪墨,而是定义为挪用,且还在“挪用”二字前加了一个词:暂时。
贪墨,一定不归还。
挪用,可能不归还。
暂时挪用,大概率归还。
这个文字游戏,直接将武清伯的罪名降了一等。
武清伯李伟称:当时拿到朝廷拨下的二十万两白银后,因未确定绸布商人选,一时糊涂,将其中的十五万两白银挪用到了修缮宅邸上面。之后确定绸布商为邵方后,便先给了其五万两白银,后续还会将剩下的银两补齐,然邵方为了巴结他,为了招揽更多朝廷的生意,向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