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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章 抚养人?我还在挑选中!(2/4)

做刚写出来的歌,公司方,歌手都不知道这首歌曲的潜力如何,价格普遍偏低。



    并且有些公司会直接买断署名权!



    也就是说,你写出来,到时候歌曲的创作者名字那一栏就不是你的了!



    这是最亏的!



    假设歌曲火了,虽然你只赚了卖歌的几千块钱,但是起码创作名字是你本人,这对创作者来说是一块招牌。



    有利于提升自己的知名度,在后续歌曲售卖中,增加砝码。



    刘天王笑道:“肯定比这个多。”



    “多少是多少?”林立期待的问道。



    “50W!”



    (PS:价格别较真,毕竟我没卖过歌,只是按照剧情后续定价!)



    “多少?”



    “五十万!”刘天王笑着重复了一遍,见着林立吃惊的表情,他解释道:“如果买断的话,价格更高,之所以是这个价格,因为这首歌目前在网上验证过了。”



    老谋子终于看到林立这小屁孩鬼灵精怪外的其他表情了,对于他的吃惊,很是满意。



    他开口补充道:“这首歌曲后续还不止这么点,你还有分成。”



    “对,你放心,每一笔钱都不会少,这点你可以相信我。”刘天王眼神认真。



    “我当然相信你。”



    林立对于他的口碑还是较为信任的,能火那么长时间,自然是有一定道理。



    刘天王继续说道:“介于你现在还是未成年,按照律法,由你监护人代签,所以谁来签?”



    有关律法,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,包括签署合同等。



    版权售卖合同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权益变动,超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理解和处理能力范围。



    “额..”听到这话,林立一时有点犯难了。



    他现在是孤儿,没有任何监护人。



    而在所处的街道办事处和民政局正在为其寻找抚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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