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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瞻念前途,不寒而栗(4/5)

了,心里安稳了。

    【你们把自己的脸转向东方和西方,都不是善功。善功是信真主,信末日,信天使,信经书,信先知,并将所爱的财产施济亲戚、孤儿、贫民、旅客、乞丐和赎取奴隶,并谨守拜功,完纳天课,履行约言,忍受穷困、患难和战争。这等人,确是忠贞的;这等人,确是敬畏的。】

    ——《古兰经》 2:177

    天课乃伊斯兰教五功之一,按伊斯兰教规定,当穆斯林个人资产超过了一定限额时,就要按一定的比率缴纳课税。

    这份天课用于施舍贫困者和需求者,唯其如此,其所拥有的资财才是纯洁的。

    理论上来说,天课应该是只能交给赤贫者、贫穷者、天课管理者、心被团结者、无力赎身者、不能还债者、为主奋斗者、旅途穷困者这八种对象。

    但理论归理论,实际操作过程中,天课管理者对天课的使用,往往难以被监督。甚至于会发生统治者直接强征天课,将之用于满足个人利益的这种情况。

    同时天课、又可以说是伊玛目、毛拉、阿訇等伊斯兰教基层学者们的重要收入来源了。

    作为天课管理者的伊玛目们,则是根据他应得的薪水给之分配天课,哪怕他自己并不缺钱也可以。

    盖里斯一提起天课,塔里克就觉得盖里斯这是要敲别人的竹杠,而非他自己。

    在领地内,盖里斯确实是废除了来自世俗的苛税,只保留一项“王权十一税”。

    但这来自伊斯兰自身宗教的天课,盖里斯不好越俎代庖帮着穆圣给废了。

    而且在盖里斯看来,天课虽然有宗教税的含义,但其征收的方式与征收的数量,相比起天主教的教会什一税都要更加的合理。

    其对于种种不便于缴纳天课的情况,都做出了举例,并给出了系统的理由。

    这么好的东西,干嘛要去废除呢?

    只不过,征收天课的权利,盖里斯觉得不应当继续放在各个清真寺的阿訇手中。

    毕竟,自己高低也是个从隐遁中归来、世上千族万民的伊玛目。

    身为传承了穆圣意志的先知,盖里斯觉得自己,是有资格对当下伊斯兰教整体发展发表看法,并帮助穆圣来整治一下某些不肖后生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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